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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
分类:行业新闻| 发布时间:2019-12-30

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

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,保障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1. 考勤管理

  1. 工作时间及考勤方式:

    (1)协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,国家法定节假日、星期六、星期日为休息日。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休息日开会或加班。上下班时间:上午800---1200;下午1430---1730

    (2)协会员工上下班执行签到或打卡制度。

    签到或打卡次数:一日两次,即早上上班签到或打卡一次,下午下班签到或打卡一次。

    (3)因工作需要,协会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,员工应予服从。

    (4)因公外出不能签到或打卡应填写《外勤登记表》,注明外出日期、事由、外勤起止时间。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,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,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、审批手续。

    (5)行政文员负责检查、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。

  1. 假期管理

1、请假手续

(1)、员工请假填写《员工请假申请单》

(2)、员工请假须向秘书长请假,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手续。如不能事先请假的,可用电话方式当天请假,事后2日内补办手续,如果假期不够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。

(3)、员工年休假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等法定假的,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。须请假的,个人提出申请后,经办公室核定天数后,再报秘书长审批,完成审批手续。

2、年休假

(1)、聘用员工入职本协会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,可开始享受年休假。 一年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。年休假为带薪假期,按正常发放工资、津贴和补贴。

(2)年休假也可冲抵病、事假。

3、 病假

(1)、以下情形视为病假:

  1. 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;

  2. 因病无法正常工作,申请病休的;

  3. 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。

(2)、员工休病假一天(含)以下者,须经秘书长批准,不需要提供医院证明,休病假一天以上者,必须凭合法医疗机构的诊断书、病休或住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。

(3)、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,按以下标准计发:当月病假累计5日内的,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内的,扣发日工资的50%,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%;病假超过上述天数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%发放病假工资。

(4)、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,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。医疗期满后,经协会告知员工医疗期已满或将满,如职工仍继续请假或不能到协会报到的,协会有权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,并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。

4、 事假

(1)、为不影响协会工作,员工有事应尽可能安排在公休假日办理,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的,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

(2)、每次批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,全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0天。超过上述标准的,协会原则上不予批准。事假为无薪假期,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%

5、工伤假

(1)、员工因工伤需休息时,须有医疗部门诊断和病休证明,经秘书长确认、轮值会长批准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。需继续休息时要提前交诊断书和病休证明。

(2)、工伤医疗期内除了承担法律规定的医疗费外,发放基本工资。

  1. 旷工

  1. 除了本制度所规定的有关情形外,以下情况确认为旷工:

1)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,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;

2)员工谎报、伪造证明,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;

3)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,消极怠工;

4)其它任何未经直接批准或直接上级不知道原因而没有正常上班,均视为旷工。

  1. 对旷工者,协会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:

每旷工一日,扣发当日工资。

  1. 违反制度的处理

    考勤与绩效奖金挂钩,有下列情形时,不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:

    1)当年度旷工超过5天的;

    2)病假、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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